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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14-00701 | 生成日期 | 2014-03-20 | 公開日期 | 2014-03-24 |
文件編號 | — — | 發(fā)布機構 | 無錫市物價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地鐵票價聽證會第一次公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擬定于2014年4月下旬召開無錫市地鐵客票價格聽證會, 現(xiàn)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參加人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會參加人20名。其中:消費者8名,經營者1名,其它利益相關方2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2名,市政協(xié)委員1名,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代表6名。
二、旁聽人員
本次聽證會設旁聽席5個。
三、聽證會參加人及旁聽人員等的產生方式
1.消費者參加人通過自愿報名、隨機選取的方式產生。當報名人數(shù)超過8人時,采取隨機選取并邀請公證機構現(xiàn)場公證的方式確定;當報名人數(shù)不足8人時,委托社區(qū)組織推薦產生。
2.經營者、市有關部門、相關利益方、專家學者、政協(xié)委員等參加人分別由我局委托相關組織、所在單位推薦產生。
3.旁聽人員采取自愿報名方法產生,報名超過規(guī)定人數(shù)時采取隨機選取方式產生。
4.新聞媒體記者報名參加。
四、消費者參加人和旁聽人員報名條件
(一)消費者參加人: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有一定的調查研究、分析問題能力,能夠客觀發(fā)表意見,并能按時全程參加會議。
2.同意公開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職業(yè)、居住地區(qū)等)。
3.熱心公益,自愿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二)旁聽人員:愿意參加旁聽,且能自愿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五、報名辦法
凡有意成為消費者參加人和旁聽人員者,請于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無錫市物價局綜合處報名。
新聞媒體記者請于3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或記者證到我局報名。
報名地點:無錫市觀山路199號市民中心5號樓 711房間。報名電話:81825026;傳真:81825024。
接待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項
歡迎通過信件、關注無錫市物價局新浪微博和騰訊微博以及登錄物價局政務網站等方式,就無錫地鐵票價提出意見和建議。
無錫市物價局
2014年3月20日
來源:無錫市物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