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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18-08872 | 生成日期 | 2018-11-21 | 公開日期 | 2018-11-21 |
文件編號 | — — | 發(fā)布機構 | 無錫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鞏固去產能成果,繼續(xù)開展“地條鋼”排查整治,認真核查“地條鋼”舉報信息,開展違法違規(guī)鋼鐵產能排查。 |
一、鞏固去產能成果。2016-2017年,我市累計去產能290萬噸。今年以來,省督察組和國家督察組先后對我市鋼鐵去產能工作進行了復核和督查,我市按照省政府部署,也多次開展復核。經過現(xiàn)場核查和資料審驗,均不存在復產情況。
二、繼續(xù)開展“地條鋼”排查整治。我市今年研究出臺了《無錫市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工作方案》(錫政辦發(fā)〔2018〕46號)。全年開展了多次排查,截至目前,我市已取締“地條鋼”企業(yè)沒有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情況;無新增“地條鋼”企業(yè);無“中改電”情況。
三、認真核查“地條鋼”舉報信息。市鋼鐵行業(yè)去產能和“地條鋼”整治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了專家?guī)?,一旦收到舉報信息,立即組織有關地區(qū)、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突擊檢查和專項核查,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四、開展違法違規(guī)鋼鐵產能排查。我市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3〕41號)和《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yè)化解過剩產能實現(xiàn)脫困發(fā)展的意見》(國發(fā)〔2016〕6號)文件有關要求,對新增產能項目一律不予辦理備案等準入手續(xù)。我市今年開展了多次排查,截至目前,我市未審批過任何新增鋼鐵產能項目。
來源:無錫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