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4-05-15 16:39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shù):
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提供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來源:無錫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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