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4-09-30 00:00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項目名稱 | 無錫市疊翠置業(yè)有限公司51%股權及14844.40425萬元債權 | ||||
項目編號 | WXCQG24034 | ||||
掛牌日期 | 掛牌起始日期:2024年09月30日 | 掛牌終止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
轉讓方名稱 | 宜興市新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中國宜興環(huán)??萍脊I(yè)園管理委員會于2024年9月14日批準 | ||||
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無錫市疊翠置業(yè)有限公司 | |||
經濟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 91320282MAC597F829 | ||||
注冊資本(萬元) | 2500 | ||||
法定代表人 | 郭佳承 | ||||
住所 | 宜興環(huán)科園綠園路501號 | ||||
經營范圍 | 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fā)經營;建設工程設計;建設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一般項目:物業(yè)管理;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建筑材料銷售;銷售代理;房地產咨詢;房地產經紀(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0 | ||||
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 | 房地產業(yè) | ||||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 宜興市新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持有100% 股權 | ||||
2023年主要財務指標(審計數據) | 資產總額(萬元) | 67878.98 | |||
凈資產(萬元) | 4963.98 | ||||
主營業(yè)務收入(萬元) | 0 | ||||
利潤總額(萬元) | -35.81 | ||||
凈利潤(萬元) | -35.97 | ||||
2024年07月31日主要財務指標(報表數據) | 資產總額(萬元) | 29050.67 | |||
凈資產(萬元) | -56.00 | ||||
主營業(yè)務收入(萬元) | 0 | ||||
利潤總額(萬元) | -20.14 | ||||
凈利潤(萬元) | -20.14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無錫市陽羨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合伙) | |||
評估報告書編號 | 錫陽評報字(2024)第045號 | ||||
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 中國宜興環(huán)保科技工業(yè)園管理委員會 | ||||
評估基準日 | 2024-07-31 | ||||
標的企業(yè)評估值(萬元)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額(萬元) | 29050.67 | 29052.64 | |||
負債總額(萬元) | 29106.68 | 29106.68 | |||
凈資產(萬元) | -56.00 | -54.03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 | 14816.84425 | ||||
特別事項說明 | 涉及國有劃撥土地處置方案 | 無 | |||
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 | 無 | ||||
涉及金融債務或其他重要債務處置方案 | 無 | ||||
管理層參與收購情況 | 無 | ||||
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是 | ||||
對外資收購有無限制或禁止規(guī)定 | 無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 | 無 | ||||
評估基準日到掛牌起始日期間權益增加額 | —— | ||||
其他重要事項 | 1、標的企業(yè)注冊資本為2500萬元,實繳0元。 2、標的企業(yè)2023年度財務數據摘自財務報表,未經審計。 3、轉讓標的由標的企業(yè)51%股權及轉讓方對標的企業(yè)的14844.40425萬元債權組成,其中,股權轉讓底價為1元。如本項目形成競價,則價格增值部分屬于股權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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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 | 14844.40435萬元 | ||||
交易條件 | 1、(產)股權轉讓總價款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不低于30%的交易價款,剩余價款在一年內付清,受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并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2、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間內按要求遞交舉牌資料,并于掛牌期滿日16時前按掛牌價的10%向無錫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遞交意向受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若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則該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且無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確定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原額返還。 3、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受讓方應按標的企業(yè)公司章程規(guī)定完成轉讓方認繳而未實繳的出資。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先用于支付無錫產權交易所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劃付至轉讓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或支付相關費用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①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fā)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能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③掛牌期滿后,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xù)競價程序的;④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⑤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 5、本次產權轉讓如導致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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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企業(yè)法人,并承諾受讓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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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件 | 1、轉讓企業(yè)國有產權行為批準文件。 2、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3、無錫市陽羨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合伙)出具的錫陽評報字(2024)第045號《評估報告》。 4、江蘇蘇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出具的蘇港會審字[2023]D040號《審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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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1、在掛牌期間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 2、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時,采取電子競價方式決定最終受讓方。 3、本公告僅為本次股權轉讓的簡要說明。意向受讓方在做出申請受讓本(產)股權的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在提供身份證明、必要的資信證明并履行相應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間內至產交所查詢《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轉讓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4、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江蘇省發(fā)改委文件執(zhí)行。按照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統(tǒng)計局、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屬于中小微企業(yè)的,交易服務費可減按8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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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王經理 | |||
聯(lián)系電話 | 0510-82833660 |
來源:公共資源接口用戶